共商共建商会调解工作 助力护航会员企业发展
为充分发挥商会调解职能,进一步创新商会调解工作机制,助力会员企业发展,10月22日,徐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在商会会议室召开,全体人民调解员齐聚一堂,学习交流,总结经验,为做好商会调解工作履职尽责,寻找良方。会议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程海主持。
首先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贺冬对前期参加的“全省工商联系统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建设培训班”学习情况进行学习分享和精神传达,他从商会调解工作的现状、意义和未来的发展等方面一一讲解,也重点介绍了浙江、安徽、内蒙古、佛山的地方特色做法。他提出,我会要抓住先机,借鉴兄弟商会成功的经验,开创属于我们的工作模式,打造自己的品牌。
接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程海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确保大家在后期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会员利益,化解矛盾纠纷。
然后,商会秘书长、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辉向大家介绍了近期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三个月以来,已接案一件,通过两次现场调解达成协议,有效地化解了纠纷。通过后期跟踪回访,双方对调解的结果和后续的履约执行情况都很满意。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会员依法维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不但为会员节约时间、精力、费用,更能精准服务会员企业;我会人民调解员的组成力量雄厚,由律师、企业家、心理学专家等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组成,有较高的法制素养,能够有效地完成矛盾化解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宣传工作,让会员在出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就想到商会的人民调解;其次是加强学习,规范化、程序化、公平公正是成功调解的基石,通过学习能更加高效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缩小影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会员企业发展上作出贡献。
在自由交流环节,大家围绕调解工作积极发言。委员王世民提出:应加大宣传力度,让会员了解商会调委会的职能和优势。同时,调委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到企业面临的纠纷矛盾中去,争取做出一些典型案例。委员王和浩提出:有些矛盾纠纷事后处理较棘手,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也很关键。委员曹月轮表示,调委会的实用性很强,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相信宣传做好之后,能承接的案例将越来越多。委员乔万迎提出:劳动纠纷可以作为调委会的一个工作切入口,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解决了案源问题,一方面能达到服务会员的目的。委员吴迪提出:在调解的冷静期,调委会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心理工作的介入将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常务副会长张敏作为调委会的企业家代表,他提出:会员的纠纷更多的可能来源于和外部单位的矛盾,而且商会一些小型的会员企业没有能力聘请法律顾问,针对以上两点,调委会可以法律顾问的角色介入工作,让调委会的存在更有价值,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会员提供服务。
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我会作为市直属商会中第三家成立人民调委会的商会,大家要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共商共建,探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品牌之路,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处、常州市徐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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