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商会调解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日前,全市商会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市安徽商会召开。市工商联副主席眭荣辉、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安徽商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安徽商会会长许嫦娥介绍了商会发展情况,相关法律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安徽商会当前法律服务现状。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万江、市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刘晓琴就商会调解工作开展的背景和具体做法进行了业务指导,并对《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与会多方就商会调解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下一步推进在安徽商会中试点成立商会调解委员会进行座谈研讨。
市工商联副主席眭荣辉指出,安徽商会是我市最早成立的异地商会之一,是全市“优秀商会”,此次选取安徽商会来首个开展商会调解试点工作,也是因为商会领导有力、架构合理、制度完备,法律服务工作尤其开展得扎实有效。希望安徽商会能抓住此次商会调解中心试点的机遇,在年内建成全市首个商会调解委员会,让商会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作用、做出规范、做成标杆。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琦表示,在安徽商会中试点成立商会调解中心是多方有益探索,希望安徽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能规范化设立,发挥积极作用和示范效应,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市司法局将与市中院、市工商联三方一如既往积极合作,为安徽商会推进成立商会调解中心做好服务,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为我市营造一流法制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根据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班工作要求及《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文件精神,近期,市工商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共同签发了《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常司发(2020)104号)文件。文件要求响应推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力争在2020 年底前,全市商会试点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到2022 年底,在全市80%以上的商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立商会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联系对接机制。通过三年时间,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我市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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