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盈远大通过江苏省住建厅“预制三板”评估认定 |
发布日期:2018-11-09 |
根据苏建科〔2017〕43 号文,江苏省自2018年7月1日起,新建建筑中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楼板(以下统称“预制三板”)已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 我商会会员企业中盈远大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紧跟“三板”步伐,决心为“预制三板”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应用贡献自己最大力量。公司自7月份便着手申报省住建厅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即“预制三板”推广项目)的评估认定。经过层层筛选、逐级考核,2018年10月25日公司最终顺利通过“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板”的推广评估认定。 按照〔2017〕43 号文的文件精神,对于新建的混凝土结构建筑,应采用内隔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楼板,鼓励采用预制外墙板,外墙优先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等自保温墙板;单体建筑中强制应用的“三板”总比例不得低于 60%。鼓励住宅工程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用预制阳台、预制 遮阳板、预制空调板等预制部品(构件),提高单体建筑的预制装配率。此外,文件明确规定“预制三板”应用项目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新建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的,其保温层及外叶墙板的水平截面积,可不计入项目的容积率核算; 2、新建建筑采用经认定的“三板”的,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 专项基金全额返还; 3、对于“三板”应用项目,根据其单体建筑的预制装配率核定扬尘排污费削减系数。 中盈远大此次顺利通过了“预制三板”中两项的评估认定,不仅是公司在业内科技创新能力的体现,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彰显。对公司在未来装配式建筑市场的拓展和开发上,又增加了一项沉甸甸的金质筹码! (茶山街道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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