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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浙江商会举行商会新址揭牌仪式暨常务会长会议
发布日期:2018-03-09

3月3日上午,常州市浙江商会新址揭牌仪式在常发广场举行。商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办公场所几经调整。根据商会实际,选择更加合适的办公场所,既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广大会员的心愿。2017年,自商会会员大会以后,按照许斌会长的要求,商会启动了办公场所选择工作,通过市场调查,反复挑选,最后决定将商会搬迁至位于太湖东路101-1号的常发广场写字楼14楼办公。常发广场与市行政中心相邻,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是商会理想的办公场所。

为举行好商会新址揭牌仪式,秘书处进行了精心准备,许斌会长专程从外地返常,各位常务副会长均早早赶来,如温作群同志在南方出差,专门改签机票,火速返回常州。上午11时整,市工商联副主席袁学军和会长许斌共同为商会新址揭牌。参加揭牌仪式的还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王江华、市工商联商会指导处副处长陈明华以及商会各常务副会长和各组组长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之后,大家没有片刻休息,立即召开了常务(扩大)会议,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尊隆主持。首先学习了工商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商会建设的意见(常联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市直属商会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联发[2018]2号)》两个重要文件。在此基础上,大家就提请下一次理事会研究决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商会的各项制度建设。前一阶段,商会秘书处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制度征求意见稿,会后将进一步在理事成员中征求意见,提请理事会决定后正式施行。二是要抓紧做好维权服务部、组织发展部和宣传联络部的组建工作。三是要遵循“预算为先,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会费管理。四是要坚持会员条件,完善发展新会员制度,认真做好吸纳新会员的工作。

最后,工商联副主席袁学军、副处长陈明华和市民政局副处长王江华分别讲话,献上新年寄语。袁主席指出,浙商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常州市浙江商会有着扎实的基础和独特的优势。进入新时代,要有新作为。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希望常州市浙江商会以开展“商会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商会建设的两个文件,积极争创“四好”商会。更希望浙江商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把商会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指导处、浙江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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