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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物资再生利用商会召开税企解读交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3-04

日前,溧阳市物资再生利用商会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理事会,交流探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出台后企业遇到的税率问题,市税务局、商务局、工商联相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会长徐志群主持。

与会人员听取了税务局和商务局两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公告》内容的解读,并就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两位科室负责人当面咨询并寻求解答。通过解读咨询和交流探讨,使与会者进一步了解了《公告》出台前后的利率变化,出台前,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只能使用13%增值税税票;出台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可以选择3%或3%增值税税票,但同一企业3年内只能选择使用一种税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徐志群会长表示:感谢政府和国税、财政、商务等部门对本行业的关注与支持,市物资再生行业商会将积极贯彻税收政策要求,发挥商会沟通协调作用,规范经营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在溧阳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下,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长效运转。(溧阳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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