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部门预算公开 | |||||||||||||||||||||||||||||||||||||||||||||||||||||||||||||||||||||||||||||||||||||||||||||||||||||||||||||||||||||||||||||||||||||||||||||||||||||||||||||||||||||||||||||||||||||||||||||||||||||||||||||||||||||||||||||||||||||||||||||||||||||||||||||||||||||||||||||||||||||||||||||||||||||||||||||||||||||||||||||||||||||||||||||||||||||||||||||||||||||||||||||||||||||||||||||||||||||||||||||||||||||||||||||||||||||||||||||||||||||||||||||||||||||||||||||||||||||||||||||||||||||||||||||||||||||||||||||||||||||||||||||||||||||||||||||||||||||||||||||||||||||||||||||||||||||||||||||||||||||||||||||||||||||||||||||||||||||||||||||||||||||||||||||||||||||||||||||||||||||||||||||||||||||||||||||||||||||||||||||||||||||||||||||||||||||||||||||||||||||||||||||||||||||||||||||||||||||||||||||||||||||||||||||||||||||||||||||||||||||||||||||||||||||||||||||||||||||||||||||||||||||||||||||||||||||||||||||||||||||||||||||||||||||||||||||||||||||||||||||||||||||||||||||||||||||||||||||||||||||||
发布日期:2022-03-29 | |||||||||||||||||||||||||||||||||||||||||||||||||||||||||||||||||||||||||||||||||||||||||||||||||||||||||||||||||||||||||||||||||||||||||||||||||||||||||||||||||||||||||||||||||||||||||||||||||||||||||||||||||||||||||||||||||||||||||||||||||||||||||||||||||||||||||||||||||||||||||||||||||||||||||||||||||||||||||||||||||||||||||||||||||||||||||||||||||||||||||||||||||||||||||||||||||||||||||||||||||||||||||||||||||||||||||||||||||||||||||||||||||||||||||||||||||||||||||||||||||||||||||||||||||||||||||||||||||||||||||||||||||||||||||||||||||||||||||||||||||||||||||||||||||||||||||||||||||||||||||||||||||||||||||||||||||||||||||||||||||||||||||||||||||||||||||||||||||||||||||||||||||||||||||||||||||||||||||||||||||||||||||||||||||||||||||||||||||||||||||||||||||||||||||||||||||||||||||||||||||||||||||||||||||||||||||||||||||||||||||||||||||||||||||||||||||||||||||||||||||||||||||||||||||||||||||||||||||||||||||||||||||||||||||||||||||||||||||||||||||||||||||||||||||||||||||||||||||||||||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覆盖面。 (二)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1、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3、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4、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1、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增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3、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1、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2、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指导商会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其开展活动。 (六)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处、行业商会指导处、经济处、联络处、宣调处等六个处室。2013年设总商会党委。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围绕中心大局,奋力展现服务“532”发展战略新作为 1、全面推进“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被纳入全市“532”发展战略重要项目,要积极争创全国工商联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经验推广试点,发挥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单位的标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案例和经验,努力为全国、全省探索经验、作出示范。按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和标杆民营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助力常州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2、持续深化“百千万工程”品牌。贯彻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第二轮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今年计划开办1个“领军型企业家”百人班、3个“成长型企业家”千人班、7个“经营管理人才”万人班,深化“民企管理升级”系列公益培训,培训16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我市民营企业家国际视野、战略思维、资本运营、产业升级、管理创新五大能力,为培育高素质创新人才集聚优势、增添动能。 3、大力推动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引育,推进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领域商会组建,推动上海、北京等重点地区常州商会组建,扩大商会组织在民营经济各行业各领域的覆盖面。年末商会组织数量目标达280家,商会会员数达30000家。加强商会标准化建设,深化“四好”商会建设,支持基层商会打造“一会一品”,激发基层商会活力。推动构建商会发展生态圈,盘活商会内部资源,促进产业链协同合作。发挥商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创建“1+4+N”党建工作机制,构建全域性党建工作网络,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年内商会党组织覆盖率达85%。 二、加强教育培养,大力培育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新标杆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全年始终,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汇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力量。积极打造融媒体合作平台,构建工商联大宣传工作格局,全方位传播民营经济领域好声音、正能量,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发展信心,坚守实业主业,争做新时代常商典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民营经济领域舆情风险研判和舆论引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价值观引领,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家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上有新作为。 2、实施“薪火传承创新创业”行动。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推动民营企业家“薪火传承创新创业”。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积极发挥老一代企业家“传帮带”作用,培育和提升创二代企业家的政治素质、经营能力、社会责任和文化修养,打造一批青年企业家标杆人物和标杆性企业。推动建立市青企联与市青商会融合发展机制,筹建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项目联动、阵地联建,信息联享、力量联合,为年轻一代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3、发挥代表人士作用。以换届为契机,切实抓好常执委队伍建设,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建立常执委履职考评制度,在常执委队伍中组建专委会,协同工商联发挥参政议政等方面重要作用。提高新一届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常执委履职成效。建立常态化走访企业制度,深化常执委企业家互访交流活动,引导推动广大民营企业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培育更多独角兽、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助力打造长三角产业中轴。积极发挥领军企业家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争取更多企业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提升常州民营经济的影响力,助推常州领跑产业赛道、奋进万亿之城。 三、创优服务品牌,全力打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高地 1、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目标,进一步深化全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落实责任、补齐短板,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成效的整体提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新一届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作用,探索建立专家智库,努力提高建言资政水平。 2、致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民营经济情况通报会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统筹做好“常商服务卡”发放及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受理办理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现实难题,促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坚持开展“亲清政商关系进商会”活动,持续推进廉洁文化进商会、进企业。更好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服务企业理念,支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做到亲而有度、清更有为。 3、着力深化服务企业平台建设。持续深化“1+N”服务企业机制,不断完善法律、科技、税务、金融、“走出去”等方面的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更好发挥商会民间性作用,加强与境内外友好商会、工商界的交流合作,开展“两送一防”护航民营企业“走出去”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参加“9.28经洽会”、广交会、消博会、进博会等重要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与国际产能合作。 四、夯实组织基础,努力开创新时代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1、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发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优势,大力加强新一届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用好擦亮总商会牌子,不断增强工商联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努力建好“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2、促进工商联系统协同联动。建立完善与基层工商联挂钩联系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完善辖市区工商联评价工作体系,支持各级工商联在内部协同、横向协作、纵向联动上持续发力,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和创新成果,全力推动各领域工作对标一流、争先进位。 3、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引导机关干部讲政治、强作风、严纪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一期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理论业务研修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法规政策等专业知识学习,克服“本领恐慌”,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 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等基础工作,强化工商联的“看家本领”。要对照工作评价办法,坚持把好政治关、事实关、质量关,发挥商会和企业家积极性,反映民营经济领域发展成果、行业动态趋势、企业创新突破以及工商联、商会组织工作经验成效,为服务“两个健康”提升助力。 第二部分 2022年度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部门预算表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46.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4.68万元,减少1.16%。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46.0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246.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6.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68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246.0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246.0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51.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07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1.35万元,减少66.47%。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统计口径改变。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83.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缴费基数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246.0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246.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6.0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246.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63.61万元,占77.34%; 项目支出282.4万元,占22.6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6.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8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4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8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68.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7万元,减少2.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5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费科目调整。 3.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支出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支出234.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55万元,减少14.4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费科目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8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缴费基数调增。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7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缴费基数调增。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7万元,增长28.8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缴费基数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63.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46.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68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63.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不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略有增加。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预算。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93.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经费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08万元,增长87.48%。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统计口径改变。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8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8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246.01万元;本部门共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8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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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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